皖纪明电〔2013〕6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纪委,省直各单位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各大学、省属国有企业党委、纪委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强调,重大节日期间,是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检验;中秋节、国庆节就要到了,要坚决刹住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风清气正的中秋节、国庆节。9月3日,中央纪委、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门印发通知,要求结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为将中央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正风肃纪的紧迫感和自觉性。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狠刹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是全省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规定精神,特别是要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风肃纪、过一个风清气正节日的重要指示精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委狠刹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正风肃纪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的紧迫感和自觉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紧密联系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把自己摆进去,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一级带一级,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认真抓好各项规定的落实。
二、坚持令行禁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规定。改进作风、纠正“四风”,必须抓住重要时间节点,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推进。当前,要本着简约、简朴的原则,组织安排好中秋国庆期间的各项活动,坚决刹住中秋节、国庆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过一个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中秋国庆佳节。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省纪委有关纪律规定,节日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相互宴请;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各种支付凭证;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向下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转嫁、摊派、报销各种费用。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各级党委(党组)守土有责。要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着力形成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监督检查,对群众举报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着力催生党员干部自觉转变作风的内在动力。要加大惩戒力度,对违反中央和省委、省纪委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并对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以严格的制度和严明的纪律,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作风。
中共安徽省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安徽省委党的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9月4日 |